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农资赊购欠款纠纷。承办法官下沉村镇走访取证,以法理结合乡情耐心疏导,促使双方当庭结清货款、握手言和,既维护农资经营者合法权益,又妥善修复多年乡邻关系。
据了解,村民老王经营乡镇农资门店,2024年春耕时节,同村种植大户老刘因生产需要,在店内赊购40袋复合肥,合计货款1.2万元。双方口头约定秋收卖粮后一次性付清,碍于邻里情面,老王未要求老刘出具欠条,仅自行登记流水台账。秋收结束后,老刘迟迟不主动还款,经老王多次上门催要,对方先是拖延推脱,后直接否认赊购事实,要求老王出示欠款凭据。因缺少欠条等直接书面证据,老王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各执一词,被告当庭否认购肥欠款事实,仅凭原告单方台账难以定案。为查清案件事实,法官摒弃简单一判了之的办案思路,深入村镇实地走访,多名村民均证实2024年春季亲眼见到老刘从老王门店拉运化肥用于春耕,完整还原赊购事实。
掌握佐证线索后,法官多次约谈老刘,一边讲清邻里相助的人情道义,一边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告知其拒不认账一旦判决,不仅要全额偿还1.2万元货款,还需承担全部诉讼费,同时个人诚信也将受损。经过情理交融的耐心劝导,老刘认清自身失信行为,主动承认赊购未还款事实,愿意全额清偿欠款。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老刘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1.2万元,老王自愿放弃逾期利息主张,本案诉讼费用由老刘承担。调解协议当场签署并履行完毕,僵持许久的邻里矛盾彻底化解。
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下沉取证、暖心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认可。此次纠纷妥善化解,是永吉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基层涉农纠纷化解的缩影。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农村邻里小额欠款、农资交易类民生案件,坚持实地核查、柔性调解,兼顾法理与乡情,从源头化解基层矛盾,护航乡村生产经营秩序。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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