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近日,知名连锁品牌桔子酒店起诉河南平顶山橘子宾馆(简称“橘子宾馆”),以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要求橘子宾馆变更店名并索赔10万元。
6月24日,橘子宾馆经营者冯丽(化名)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她接到代理律师的通知,因原告方称要提交新证据,已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她表示,后续会考虑积极应诉,尊重司法,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橘子宾馆(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此前的法院传票显示,该案将于6月25日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6月14日,冯丽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桔子酒店公司”)将平顶山市新城区橘子宾馆起诉,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品牌方要求宾馆变更店名并索赔10万元。橘子酒店公司还指出,橘子宾馆自开业至今,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橘子宾馆工商登记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记者实地走访看到,橘子宾馆门头简约,仅标注四字店名及联系电话,无专属图形LOGO、英文标识等配套元素。宾馆大堂装修简约,空间狭小局促。店内共计18间客房,硬件设施虽较为朴素,但整体干净整洁。部分枕巾、床品、毛巾上绣有“橘子宾馆”“橘子酒店”字样。店方表示,他们从未以“橘子酒店”的名称对外宣传、招揽客源。
冯丽介绍,该宾馆定位经济型,店内16间常规客房房价在50元至100元,另两间客房属于套房,房价在百元以上,预订频次较低。双方名称仅“橘子”和“桔子”读音相同。该宾馆的定位、客群、价格、档次以及装修风格与中高端连锁桔子酒店存在显著差异。她认为,平顶山市新城区橘子宾馆9年前合法登记注册,其并没有恶意攀附桔子酒店公司品牌商誉,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也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桔子酒店(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冯丽发现,去年8月客人入住该宾馆的相关资料,竟成为品牌方起诉的证据。她质疑,此次诉讼是否属于有预谋的恶意起诉与索赔?
华住酒店集团客服回应,经审慎研判,发现橘子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存在相似之处,可能会给部分消费者的选择带来不便,并表示索赔并非最终目的,而是更希望从用户角度出发,减少因名称近似造成的困扰。此前品牌方已主动联系橘子宾馆,与其友好洽谈、坦诚沟通,并表达了共同协商、妥善解决纠纷的意愿。针对具体沟通结果,客服表示不便透露。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认为,本案中消费者入住、开票、录音等取证的行为本身合法有效;取证后间隔10个月未沟通、直接起诉不构成取证违法,但可认定原告为维权未尽合理磋商义务。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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