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情况。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未成年人检察迎来历史最好发展时期。2025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8%、2.2%,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
史卫忠介绍,四十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健全。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特殊保护制度被上升为法律规定。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亲情会见9.6万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9.5万次,申请法律援助34.7万人。2020年5月制度建立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1.7万件,对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追责1900余人。
依法惩治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精准。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34.9万人。其中,2025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附条件不起诉14.4万人,95%以上的未成年人没有再犯。近五年来,7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考上大学。
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更加有力。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万人。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推动建立集“询问、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2600余个,一次性询问10万余人,提供心理疏导11.9万次,发放救助金8.6亿元。
协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加深入。针对校园性侵等问题,检察机关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持续抓好落实。同时,推动加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住宿经营场所、文身等重点场所和领域治理。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