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彦宗
本月上旬,河南平顶山橘子宾馆老板冯女士收到法院传票,桔子酒店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她,索赔10万元,并要求其更改宾馆名称。江苏经济报6月23日报道,桔子酒店母公司华住集团告诉记者,“经集团审慎研判,发现橘子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存在相似之处。起诉是希望从用户角度出发,减少因名称近似造成的困扰。”
华住集团还说,索赔并非目的,显然迫使冯女士改换名称是真正目的。而在据称与冯女士协商不成之后,先礼后兵,将她告上法庭。而冯女士对华住集团的举动感到不可理喻,宾馆是她2017年开办的,没有申请商标,只因为工商登记时原定名过不了审,想到儿子喜欢吃橘子,就用了,也通过了。
冯女士起名橘子宾馆的缘由到底是什么,外人不得而知,也不好随便相信她的说法,这个属于不可知的部分。但像华住集团说的,“从用户角度出发减少困扰”,也十足令人诧异。从汉字笔画上看,橘与桔外形差异很大,文盲也能看出一繁一简的区别,而入住桔子酒店的宾客当然不是文盲,华住有点过分操心。
虽然“橘”与“桔”读音相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实在难以混淆。现在订酒店大多在网上操作,冯女士的橘子宾馆定价是60元起,而且室内装修风格老旧,只有17间房,目标人群不是商务人士,与桔子酒店的所有定位都不在一个层面。订酒店的人要是这都能搞混,那可能本来就不是桔子酒店的目标人群。
即使“从用户角度出发”,一家是孤零零的民间小宾馆,一家是知名连锁酒店品牌,后者的用户断然是不会被“困扰”的。要说困扰,倒有可能给橘子宾馆的用户带去困扰,因为他们在实际消费场景中,更可能口口相传宾馆名字,比如本来去橘子宾馆却跑去桔子酒店,看起来冯女士更应该告桔子酒店才对。
资料图。图文无关。
假如实际使用中不会对用户造成混淆的效果,也就谈不上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侵权。至于内涵冯女士攀附著名商标品牌,就连华住会法务也没好意思这样定性,别人也就省省心吧。但要说华住会状告冯女士,有没有拿不上台面的原因,比如想要搞点小小的区位垄断,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冯女士的橘子宾馆与当地最近的桔子酒店,相距不到10公里,这家桔子酒店2024年才开业,不排除开张嫌主干道西南方向的橘子宾馆碍事,想要清空“竞品”。尽管明知道两家定位、客群完全不同,可华住集团仍想排除影响订单的一切因素——哪怕它距离并不近,从价位看更像是盯住隔壁中职院校穷学生的廉价酒店。
冯女士的橘子宾馆从2017年开业以来好好的,2019年装修了一次后,还是廉价宾馆的样貌和定价。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没被告,唯独等到华住2024年在平顶山开了那家桔子酒店后才发觉要“防止用户困扰”?何况在桔子酒店之前的2023年,华住还在平顶山开了家全季也没提告,现在兴讼就没一点私心?当然,起诉是华住的权利,只是以商标侵权去起诉一个市场定位完全不同的小宾馆,理由太过牵强,更像是恃强凌弱罢了。华住法务是要凑KPI吗?
这情景,让很多人想起不久之前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结果遭到网友们一边倒群嘲。即便遇见小面确实曾注册过“渝见”商标,也被质疑恃强凌弱,最终不得不道歉认怂。经此波折,遇见的口碑和股价一度都遭受重创。前车之鉴,华住是看不见?就不怕因此也口碑大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