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的过渡期
哪些政策能为你提供支持?一起来看
失业登记
谁能办?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年满16周岁
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目前没有工作
小贴士:
①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也可以办理!②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都可以选择其中任意一地办理失业登记。
需要什么材料?
①《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浙里办APP申报时个人录入信息后可自动生成表格,本人签字后上传;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籍地失业登记上传户口簿;常住地失业登记人员需上传《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怎么办理?
线上渠道(主推):
方式一:浙里办APP / 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失业登记”事项或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联办”事项(勾选“失业登记”)
方式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 12333APP 等搜索“失业登记办理”
线下渠道: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失业登记”事项或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联办”事项(勾选“失业登记”)。
小贴士:
办结后,结果会短信通知你!
哪些情况会被注销失业登记?
若出现以下情况,失业登记将被注销(本人或系统自动):
1、被单位录用;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3、自主创业;4、稳定就业且收入达标;5、退休;6、担任董监高;7、入学、入伍、移居境外;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9、担任村干部;10、死亡;11、户籍迁出或居住证失效;12、外省失业登记;13、外省就业登记;14、终止就业要求;15、长期失联;16、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17、被判刑收监执行;18、其他法定情形。
失业保险金
谁能领?
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领:
1. 普通失业人员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失业前,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小贴士:
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因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②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④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⑤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包括:因劳动者意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含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因此,个人原因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2. 超龄失业人员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未领养老金)。
需主动申请失业保险金。
3. 大龄失业人员
领完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符合条件的,无需申请,系统自动继续发放至退休。
领多少?
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至个人金融社保卡中。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2026年1月起,萧山区调整为2394元/月。
小贴士:
申请前需至银行将本人的金融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哦。
怎么申请?
线上渠道(主推):
方式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方式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
线下渠道:
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小贴士:
全市通办,方便快捷!
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非必要)。
4、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申请人提出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需提供)(非必要)。
小贴士:
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停保原因为合同期满或人员为被征地农民或在最后参保单位连续缴费不足3个月的需提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
领取期限怎么算?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长短:
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足5年的,每满6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
小贴士:
单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找到工作,还能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停发情形的,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出现停发情形当月。
停止领取情形包括: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小贴士:
若出现以上情形,应主动告知经办机构,停领失业保险金。可以通过“浙里办”app申请“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未领完的部分予以保留。
领金期间医保怎么办?
可代缴医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应月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含生育保险费),缴费月份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月份相对应,缴费费率按统筹地区在职职工缴费费率确定,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医保最低标准确定,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
谁能领?
须同时满足以下4点:
1、时间要求:在子女出生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申请。
2、身份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失业人员,且与出生证明父母信息一致。
3、失业状态:生育时处于以下任一时期: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已领完失业保险金但仍未就业
4、就业情况:从申领失业金到生育期间未重新就业。
小贴士:
夫妻一方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领取,各领各的!
领多少?
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以杭州市区为例(2026年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2394元/月→生育补助金 = 2394 × 3 = 7182元
按子女出生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一次性发放。
怎么申请?
线上渠道(主推)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线下渠道
区级、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3、生育登记服务卡(数据共享可免交)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数据共享可免交)
小贴士: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哦!
申请有时限吗?
孩子出生日起12个月内!建议尽早办理。
以上办理事项的结果均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请注意查看!
温馨提示:政策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失业不是终点,而是你重新出发的“缓冲带”。除了政策兜底,失业登记地还会向您提供就业服务,您也可主动联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岗位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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