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全民信仰与自觉践行,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蕴含着深刻的时代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法以国家立法形式,搭建起顶层引领、基层实践、全民参与的法治推进体系,通过将法治理念注入国家治理各环节、社会运行各领域,既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思想动力与制度保障,也为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路径,成为连接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键法治纽带。
锚定法治国家建设核心
构建三位一体支撑体系
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要义在于形成宪法至上、权力法定、权利保障的治理格局。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聚焦关键群体、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法治引导,构建起理念引领、能力提升、文化支撑三位一体体系,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从制度完善向效能彰显跨越。
在理念引领层面,法治宣传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同时将“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成就”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确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通过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宪法宣誓制度等刚性安排,强化全社会对宪法权威性的认知,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各类主体协同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从法律条文转化为治理共识。
在能力提升层面,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履职必懂法、用权必依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这些规定以法律责任为后盾,为法治国家建设筑牢治理根基。
在文化支撑层面,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融合发展,培育法治国家建设的社会土壤。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而法治文化是凝聚共识的关键。法治宣传教育法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纳入宣传内容,鼓励通过法治文化公园、主题场馆等载体开展宣传。当法治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对法律的信仰便会自然形成,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聚焦社会治理痛点难点
打通法治化实践路径
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核心是实现治理有依据、行为有规范、矛盾有渠道。法治宣传教育法针对基层治理、新业态治理、特殊领域治理等痛点难点,通过精准普法、协同治理、实践融入等方式,打通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最后一公里”。
在基层治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法构建下沉式普法与源头化解模式,破解矛盾多发、治理低效难题。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矛盾纠纷的高发区。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支持村(居)委会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这一规定推动普法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这种普法与调解的基层治理模式,是法律激活基层治理效能的典型体现。
在新业态治理领域,法律建立需求导向与部门协同机制,应对新经济带来的治理挑战。随着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形态发展,劳动关系、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型法律问题凸显。法治宣传教育法针对性提出加强新经济新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网信、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网络法治宣传。监管部门与平台、从业者的协同普法模式,既防范新型法律风险,也推动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在特殊领域治理过程中,法律强化精准普法与权益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针对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维权能力弱,民族、宗教等领域治理敏感性强的特点,法治宣传教育法作出专项安排,即要求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语音、盲文等无障碍普法服务。实践证明,精准普法能够有效化解特殊领域的治理风险,为社会治理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凝聚治理合力
实现法治国家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深层价值,在于通过制度化设计打破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壁垒,推动形成治理合力,实现法治国家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同频共振。
治理合力体现在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地。法治宣传教育法确立的“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同步开展释法说理,通过政策解读、权利义务告知等具象化方式消除认知壁垒;司法机关则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的行为指引,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国家治理各环节。
治理合力集中体现为全社会协同参与的法治建设格局。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制度设计构建了多元普法主体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普法,明确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普法职责,要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中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沉浸式普法培育了公众的法治认同与行为自觉,让法治国家建设与社会治理拥有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
从本质上看,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将法治理念注入国家治理与社会运行的每一个细胞,推动形成国家依法治理、社会依法运行、群众依法办事的良性循环。当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成为常态,当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当全民法治素养普遍提升,法治国家建设便有了坚实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便有了明确路径。
法治宣传教育法并非简单的普法工具法,而是连接法治国家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枢纽性法律。它通过理念引领筑牢法治国家的思想根基,通过能力提升强化法治国家的运行效能,通过精准普法破解社会治理的实践难题,更通过凝聚治理合力实现两者的同频共振。随着法律的深入实施,法治精神将逐步融入国家治理的血脉、社会运行的肌理,为全面依法治国筑牢最广泛、最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文系2025年度黑龙江省东北亚法治研究学术交流基地研究项目“面向国家战略的涉俄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研究”(项目编号:JD25057)】
(作者系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法治》杂志202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