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感谢信被送至阳春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邹明远手中。寄信方是当地某物业公司,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不只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化解后社区重回和谐、管理步入正轨的由衷欣慰。
这封信背后,是一起历时三年、牵涉127户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诉前调解:
以柔性方式化解纷争
几个月前,阳春市某小区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引发业主集体拒交物业费。
部分业主欠费时间长达三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持续升级,最终陷入“服务越差、业主越不交,业主越不交、服务越差”的恶性循环。
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127户业主一并诉至法院。
案件交到邹明远手中后,她敏锐意识到,这起案件虽然诉讼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不复杂,但涉及上百户家庭的切身利益,若简单裁判,不仅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经过研判,她决定暂缓立案,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力争以柔性方式化解纷争。
分类施策:
调解小组“穿针引线”
为摸清症结,邹明远第一时间与双方沟通,却发现矛盾根源远比想象中复杂。
业主方反映:“物业服务缩水,绿化没人管,电梯坏了几天没人修,凭什么交费?”物业方则叫苦:“收缴率太低,员工工资都发不出,哪有钱维护设备?”
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邹明远意识到,要化解这一僵局,必须“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既要厘清权利义务,又要为双方找到可持续的解决路径。
她随即联合阳春市综治中心驻法院调解员黄飘,组成调解小组,分头开展工作。调解团队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释明,物业费是业主法定义务,提供合格服务是物业公司核心责任,权利义务不可割裂;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将焦点从“谁先让步”转向“如何让小区变得更好”。
经过深入沟通,调解小组发现,业主虽普遍对服务不满,但诉求分散、情况各异。于是,他们决定采取“个案破题、分类化解”的策略:
针对因单项服务问题拒交全部费用的业主,由黄飘组织物业公司现场核查、限期整改,并就单项服务费用予以酌情减免,促成双方达成缴费协议;对收费项目存疑的业主,邹明远调取物业服务合同、收费备案文件,逐项解读,消除误解;对观望型业主,则以已化解案例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主动表态,将建立“业主接待日”和“问题整改清单公示”制度,让服务流程透明化、整改情况可监督。这一承诺,成为不少业主转变态度的关键节点。
开展“对话”:
调解成效逐步显现
经过近两个月的持续沟通与协商,去年11月底,调解成效开始集中显现。调解室电话从最初的抱怨热线,变为协商沟通的热线。大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有的当场结清欠费,有的签署分期付款协议。物业公司账户上,拖欠多年的物业费开始回流。
“真没想到,法院的调解这么高效、这么有人情味。”物业公司负责人在送来感谢信时说,“不仅帮我们收回了维持运营的资金,还帮我们找到了一套和业主沟通的办法。”
一名曾坚决拒交的业主在履行完毕后,也主动致电黄飘:“钱交了,心里反而踏实了。以前是赌气,现在看到物业确实在改,小区也在变好,这钱交得值。”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阳春市“法院+综治”多元解纷机制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据统计,2025年,阳春市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参与调解案件超过1100件,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800件,调解成功率约七成。
南方+记者 罗天
通讯员 符丽云 刘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