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6-04-08 07:07:47
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棉股份”)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01民初325号],广州中院已对关于广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业经济”)诉红棉股份之合同纠纷案作出重审一审的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纠纷的起因

依据广州工业经济向广州中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本次合同纠纷的起因如下:

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原、被告签订了一系列的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双方就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均进行了明确约定。原告主张,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被告要求和指令进行供货,截止起诉之日,原告供货总量为732,498吨,供货总金额为人民币380,236,843.4元,但被告经常拖延付款,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仅支付了货款人民币142,956,710.34元,尚欠货款人民币237,280,133.06元。

原告认为:被告不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了违约,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提起本诉讼。

3、本次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付237,280,133.06元及利息10,184,047.31元(利息按资金占用期间的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利率计算,计付至2021年9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浪奇公司破产重整案之日)。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4、本次诉讼一审裁定情况

广州中院经审查认为,案件纠纷涉嫌经济犯罪,应予以驳回起诉,广州工业经济可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再循法律途径解决,遂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广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5、本次诉讼二审裁定情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一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处理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初58号之二民事裁定;

(2)本案指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6、本次诉讼指令审理一审判决情况

广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红棉股份应向原告广州工业经济支付货款237,280,133.0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37,280,133.06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6日起计至2021年9月2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计算);原告广州工业经济应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不得据此获得个别清偿;

(2)驳回原告广州工业经济的其他诉讼请求。

7、本次诉讼指令审理二审裁定情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法应发回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裁定如下:

(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民初2778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本次诉讼一审裁定、二审裁定及指令审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3-034)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了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01民初325号],广州中院已对关于广州工业经济诉红棉股份之合同纠纷案作出重审一审的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确认原告广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244,055,469.53元;

(2)驳回原告广州工业经济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79,120.90元,由原告广州工业经济负担17,043.55元,被告红棉股份负担1,262,077.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红棉股份负担。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重整期间,广州工业经济作为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在重整计划中将其作为暂缓债权预留了偿债资源。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粤01民初325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相关内容

2025年广东法院依托综治...
6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首批物业服务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
2026-06-04 01:42:10
云南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严...
人民网昆明6月3日电 (记者李发兴)5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06-04 01:41:57
贵州省公安机关防范经济犯罪...
中新网贵州新闻6月2日电(记者 刘美伶)由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博物...
2026-06-04 01:41:55
公安部公布4起污染环境犯罪...
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公安部6月3日公布4起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
2026-06-04 01:41:52
一名潜逃境外10余年的经济...
新华社沈阳6月3日电(记者丁非白、李明辉)记者6月3日从辽宁省公安...
2026-06-04 01:41:40
原创 ...
在美国电车的监督版智驾入华消息传出后,网上一片赞誉声,甚至网上出现...
2026-06-04 01:41:22

热门资讯

收房发现房不存在开发商涉多起纠... 据媒体报道,13年前,沈先生在西安市三桥街道“加贝花园”买了一套房,合同约定房号为“12幢B单元34...
全省首个“AI+物业解纷”系统... 6月2日,全省首个 “人工智能+物业解纷”系统在佛山正式上线。该系统集成合同量化服务频次分解、履约双...
上海金融法院:2024-202...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刘禹希 记者 刘礼文)6月3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工作情况通报...
建新股份:2025年4月17日... 证券之星消息,建新股份(300107)01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
58同城曾涉及多起合同纠纷 雷达财经讯,据媒体报道,近日,沈女士正浏览58同城页面咨询维修报价,平台未经其同意便强行生成了订单,...
法官倾力化纠纷 高效履职护民生 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初心,以耐心和责任...
最高法:抓紧起草涉AI纠纷案件...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最高法院...
美盈森:控股子公司金之彩公司涉... 美盈森公告,公司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涉及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后,西藏 新天...
北京互联网法院:涉未成年人网络... 中新网北京5月29日电 (陈杭 罗维佳)2021年5月至2026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
卧龙区法院执结一起跨省工程款纠... 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姚远 5月19日上午,江苏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不远千里,专程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