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屈原管理区凤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横港村、河泊潭村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日前,在凤凰乡沉凤路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碰撞事故,造成两人受伤。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为妥善化解矛盾,避免纠纷升级,当事人向凤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坚持合法、公正、自愿的原则,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诉求,厘清事实脉络。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疏导,一方面安抚伤者家属情绪,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另一方面引导各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进行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由责任方一次性向受害方支付相应赔偿费用。协议明确此次调解为一次性解决,各方均承诺不再就此事件主张其他权益。
此次调解的成功,是凤凰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调解基础的生动体现。乡、村两级调解组织联动协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屈原管理区司法局
编辑:何静
一审:李婵娟
二审:彭清清
三审: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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