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能拿到工资,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1月30日,在县综治中心工资发放现场,接过拖欠已久的劳务报酬,农民工难掩激动。这场涉及109人、标的额50余万元的欠薪纠纷,在普定县人民法院、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普定县人社局的共同努力下,仅用3天便实现首批24.7049万元工资足额兑现,剩余款项也达成明确支付协议,以司法温度守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月28日,距离农历新年不足半月,田某某、顾某某、吴某某等109人因劳务报酬被普定县某某茶业有限公司拖欠,前往县综治中心寻求帮助。得知情况后,县法院迅速响应县综治中心联动号召,安排一名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加入专项调解工作组,与县检察院、县人社局等部门协同发力,共同破解欠薪难题。
调解现场,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倾听诉求,逐一核对证据材料,详细记录每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金额、工作时长等关键信息;一边主动与涉事企业负责人沟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拖欠工资的实际原因,精准研判纠纷症结。
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既向涉事企业负责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以及拒不支付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严重后果;又兼顾企业实际经营困难,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找利益平衡点。同时,与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密切配合,形成调解合力,检察院从法律监督角度提供支持,人社局从劳动保障层面明确支付义务,法院则聚焦争议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推动双方逐步缩小分歧。
经过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1月30日,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首批工资款顺利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剩余款项按约定时间分批次足额付清,县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确保农民工权益落到实处。
此次欠薪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普定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深化“枫桥经验”司法实践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健全联动调解机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及时化解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直达群众身边,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三审|丁屹/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