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讯(记者王立三 □孙大连 通讯员邓辉)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社区内部的和谐稳定,是构成万千家庭幸福感的基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综治中心始终将营造安定祥和的居住环境作为核心任务,积极探索与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
事故发生后当日下午,绥芬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遵循“依法调解,情理兼顾”的原则,向居民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化解纠纷,新华社区在专业法律解读的基础上,提出搭建线上沟通平台,组织3单元业主建立微信群,协调相关业主集中沟通赔偿事宜。但社区工作人员在联系相关住户时,却遭遇部分住户不配合的问题,不愿意参与线上沟通。
由于线上调解工作难以进行,新华社区提出新的调解方案,即两级综治中心和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到社区组织进行线下协调会,为方便业主时间定于休息日周六即1月24日上午9时。然而 调解当日部分住户分别以其他理由拒绝参会,导致调解无法进行。
绥芬河市、镇两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经过听取到场当事人的诉求主张,结合实际情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建筑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共同部位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详细阐述了本次管道漏水的法律关系和下步解决途径。调解人员强调,司法解释对共有部分的界定,是司法实践中判定此类纠纷责任的重要依据,小区主管道作为建筑区内的共有设施,其因自然损坏引发的赔偿责任,应属于全体受益业主。针对此次纠纷的后续解决途径,调解人员也为到场当事人进行了清晰指引,为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专业参考。
此次管道漏水赔偿纠纷调解工作,是新华社区联动综治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是基层治理中依靠专业知识化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的具体探索。从社区的现场稳控到综治中心的一级响应、司法所专业力量的介入,再到专业律师的司法解释形成了多元矛盾纠纷化解闭环。尽管此次调解因部分住户不配合暂未达成一致,但社区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不仅让参与居民明晰了共有部分的法律界定、自身的权利义务,也为后续化解此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积累了宝贵经验。
绥芬河市各级综治中心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司法解释的基层普法宣传,让居民明晰小区共有部分的权责边界,从源头减少同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持续深化纠纷调解工作,不断优化联动调解流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高效,更暖心的调解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让法治温度浸润人心,以“小事大作”保障人民群众的事事舒心,用实际行动推动打造绥芬河的“枫桥”经验。
编辑:袁成亮
审核:刘晓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