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今天(1月29日)闭幕,表决通过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和《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并在会后举行了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解读两个条例。其中,《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条例要求,北京将进一步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兜底保障+普惠养老+市场化服务”机制,并完善健全预付费管理等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发布会现场/记者拍摄
北京作为先发地区,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程度深,10年前制定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荣梅表示,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是民生领域加大地方立法供给的职责所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务实之举。“本次采取废旧立新的立法方式,制定了北京首部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法规,直面矛盾问题,持续以法治方式推动养老民生实事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共九章七十七条,内容丰富,涵盖了养老服务的全流程、各环节,构建了本市养老服务总体制度框架。为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准确理解、便捷享受相关服务提供指引。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来自北京民政
《养老服务条例》强调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编制养老服务规划,强化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功能建设。明确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建、改建的标准和管理要求,推动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提升服务可及性和便利化水平。
市民政局局长佟立志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首批核心文件制发修订,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制度体系;并聚焦养老服务核心关切,增加有效供给。在网络建设方面,加快补缺提质。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区级指导中心,稳步提升街道(乡镇)区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覆盖率,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强调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来自网络
同时,《养老服务条例》将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收费管理、信用管理等综合监管体制;构建“兜底保障+普惠养老+市场化服务”机制。特别是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求,加强专业照护机构建设和失智照护专区增设,完善医养结合协同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徐长顺表示,卫健部门将推动医养结合有效融合,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升服务便捷性,切实增强老年人在健康养老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通过开展医养联合体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促进双向转诊,简化老年人就医程序;鼓励通过个性化签约,增加失能、高龄“老老人”服务频次、拓展服务内容;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的服务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医养服务在居家场景下的深度融合;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和使用安全,老年人在社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更便捷。
北京将推动医养结合有效融合/来自网络
此外,本次人代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将从今年5月1号起实施,条例共9章65条。根据条例,北京将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副中心管理体制,赋予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构建副中心独有的城市空间结构、绿色空间体系和历史文化保障保护传承体系,明确交通体系、水务体系、小城镇特色发展、城市更新、韧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将纵深推进协同发展,明确副中心与中心城区主与副、与拓展区融合发展、与北三县协同发展的关系,与雄安新区错位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转移的北京新两翼关系,推进通州区与天津市、河北省周边地区的一体化发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今年5月1日实施/来自网络
内容来源:北京交通广播记者、编辑任雪娇,主编程艳
编辑:北城
值班主编:谢思楠
监制: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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