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公益诉讼,完善一部法规
岳阳检察推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入法
华声在线6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伍品倩 钱莉萍 龚以)今年7月1日,《岳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将迎来施行一周年。谈及这部地方性法规,岳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为检察机关点赞:“检察机关不就案办案,室内消防栓问题引发的公益诉讼,丰富了一部惠及全市的民生法规。”
2024年3月,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在专项监督中发现,某高层小区消防栓箱内无水,防火门陈旧不堪,消防管道锈蚀漏水,自动报警系统形同虚设,12处隐患触目惊心。消防部门早在2023年就对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但物业公司明确表示“没钱整改”。
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唯一出路。但住建部门认定,该情形须按“一般使用”程序,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逐户签字,耗时漫长;而“应急使用”门槛极高,仅限“立马要出人命”的极端情形。整改就此卡住。
磋商无果,检察建议发出后住建部门仍无实质行动。2024年10月,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住建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立案后,住建部门迅速按当地规定组织“代修”,12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2025年3月,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案子结了,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门槛过高、申请程序繁琐的问题并非个案。恰逢《岳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起草之际,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明确应急使用情形、程序,明确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形可先期使用、事后公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专程赴该院开展立法调研。最终,该建议被采纳,正式写入《岳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
作者:龚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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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