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起诉,不等于行政不处罚。近日,阳江检察机关办结一起盗窃不起诉案件,通过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依法向行政部门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对涉案人给予行政追责,有效堵住“不刑不罚”的监管漏洞。
2025年,林某在阳西县城内多次采取拉拽车门的方式,盗取多名被害人小额财物。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无犯罪前科,且到案后认罪认罚,阳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不起诉并不代表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检察机关随即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明确指出:林某虽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追诉,但其多次盗窃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应予行政处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再次盗窃的,刑事立案“数额较大”标准可按当地标准的50%执行。若不起诉后不及时跟进处罚,不仅让本次违法行为逃脱应有惩戒,更会使其日后再犯时无法适用从严认定标准,从而变相放宽入罪门槛、削弱法律威慑力。
在检察意见书中,检察机关充分考量林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情节,建议行政部门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行政部门收到意见书后,经依法调查,对林某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至此,该案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顺畅衔接,“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有效落地。
据介绍,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其核心在于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处罚意见,督促其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追责,形成“刑事不诉、行政追责”的闭环管理,从源头杜绝“不刑不罚”的追责真空。
做好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既能守住法律惩戒底线、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也能切实提升违法成本,破除个别违法人员的侥幸心理,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据统计,2023年以来,阳西县人民检察院已累计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3件,持续破解刑行衔接堵点,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南方+记者 罗天
通讯员 姜名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