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18日,太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811)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及13.51(2)(u)条发出公告,披露其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绍开涉及香港证监会的法律行动。
据公告引述的证监会新闻稿,证监会已针对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吴宇展开法律程序,要求其收购公众持有的股份,并寻求对吴宇及包括黄绍开在内的十名前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黄绍开曾任泰加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确认,该法律程序与集团业务无关,不会对集团业务及营运造成不利影响,亦无损害黄绍开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黄绍开正寻求法律意见为相关程序辩护,目前原讼法庭尚未作出判决。集团将持续留意事件进展,适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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