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日,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合同纠纷案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其与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基华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收购价款21.11亿元。
该案源于2025年6月5日特区建发收到的诉讼材料,原告最初诉请金额为21.32亿元,并已于2025年5月26日导致特区建发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诉讼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特区建发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事项未对已发行债券本息偿付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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