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校园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 “如我在诉” 工作理念,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系在校学生甲,其在校期间不慎意外受伤。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遂诉至榆树台法庭,要求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综合考量:本案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案件处理结果事关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易激化矛盾,既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也有损校园和谐氛围。
为此,承办法官邀请梨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参与案件调处,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一是厘清责任、释法明理。法官向各方当事人逐条解读《民法典》中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各方明晰自身法定权利与义务。
二是分头沟通、疏导情绪。法官采用 “背对背” 调解方式,分别与各方沟通谈心。
三是当面协商、促成和解。在各方情绪平复、责任划分达成共识后,法官组织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最终,在法官见证下,各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赔偿款项也全部当场履行到位。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受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避免诉讼判决带来的二次影响,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隐私与身心健康,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筑牢司法防线。
来源: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