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申即享”解决“开头难”,创业失败援助解决“不敢试”!
5月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娄振新作法规解读时说,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的地方性法规。
重庆青年创业总体比例偏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长期在1%左右徘徊,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远未释放。融资难、场地缺、经验少、抗风险能力弱——这些青年创业的共性痛点,在这部28条的地方性法规里可找到对应“解法”。
大会现场。
免申即享
扶持政策从“人找政策”变“政策找人”
《条例》在创业扶持政策上作出一项关键制度创新——推动“免申即享”。确需申报的,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核时限。这意味着青年创业者不再需要反复跑腿填表、在各类证明材料中“自证清白”,符合条件的扶持资金和政策红利将主动送达。
与之配套的,是创业青年在户籍办理、医疗保健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方面的灵活安排——创业青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或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这些看似细碎的条款,实则戳中了初创期青年社保“断档焦虑”的痛点。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中鼓励各类创业载体开放优惠或免费空间,鼓励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有困难的项目,不随意抽贷、断贷和压贷。
失败兜底
创业失败后政府提供再创业帮扶
如果说“免申即享”解决的是“开头难”,那么《条例》中关于失败保障的制度设计,解决的是“不敢试”的心理门槛。
《条例》明确,建立青年创业监测评估机制,由共青团组织按年度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政府据此动态调整扶持政策;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不予处罚;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失信后纠正行为、消除影响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提到要建立创业失败援助机制,政府将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咨询指导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对有再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帮扶服务。
从“创业有支持”到“失败有兜底”再到“再创有门路”,这条完整的制度链条,在重庆的立法表述中被概括为“既为成功铺路、更为失败兜底”,为青年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提供法治支撑。
事业单位人员可兼职或离岗创业
《条例》对重点群体的支持呈现出明显的“精准滴灌”特征。
大学生创业可享受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风险救助等支持;返乡入乡创业青年在收费、社保、土地租赁等方面获得优惠;青年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成果入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兼职或离岗创业。
港澳台及归国留学青年也被纳入专门条款:在出入境、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享受便利,并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方面享有与本市创业青年同等待遇。
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制造被写进法规
在创业方向上,《条例》既接地气又有前瞻性。就业导向层面,鼓励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餐饮零售等创业;同时聚焦“青春经济业态”,鼓励围绕青年成长发展和美好生活需求开展知识赋能、体验社交等创业。
更具信号意义的是创新驱动导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空天信息、生物制造、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被明确列为重点引导方向。低空经济出现在重庆地方性法规的创业支持条款中,与当前重庆加速布局低空经济产业赛道的政策导向形成呼应。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