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近日报道,“初创即上市”浪潮正在兴起。据统计,2025年以来,A股新上市公司中,从成立到上市不超过10年的企业达27家,占比约16%。
从板块分布来看,27家企业中,10家属于科创板、8家为创业板、5家为北交所。从行业来看,27家企业主要集中在半导体、IT服务、光伏设备、金属新材料等行业。27家企业中,23家属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85%;18家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占比约67%。
成立不足10年即登陆资本市场,这种情况放在5年前还是非常罕见的,如今已成科创赛道的新常态。这反映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是资本市场发展与时俱进的一种表现。尤其是近年,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成为一项国家战略。为此,资本市场也向新质生产力企业伸出了拥抱的双手,允许一些硬科技公司带着亏损上市。而在这类公司中,多以初创型企业为主。
实际上,“初创即上市”浪潮在A股市场兴起并不令人意外,这与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比如,科创板的开设本身就是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的,在此基础上,科创板还推出第五套标准支持有市场发展空间、但目前还没有业绩支撑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并且随着创业板改革拉开序幕,创业板也推出了第四套标准支持无业绩支撑的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可以断言,随着创业板第四套标准的出台,将会有更多的初创期企业成功登陆A股市场。
“初创即上市”反映的是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对新质生产力企业的支持。但支持初创企业上市,能否真正达到支持实体经济的目的,这还需要有相应制度来保驾护航。毕竟从A股市场来看,很多企业上市的目的与动机并不单纯,有些企业的上市并不是为了企业的发展,而是为了控股股东或企业创业者的暴富,以至有部分企业上市后,企业并没有取得发展,最后甚至还退市了,但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创业者们却因为企业的上市而一夜暴富。这类企业的上市,支持的并不是实体经济,而是支持了控股股东及企业创业者们的暴富,这显然是有违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初衷的。
“初创即上市”尤其需要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资本市场之所以降低条件、放宽条件来让一些初创期企业上市,尤其是允许一些亏损企业上市,就是考虑到这些企业存在较好的发展前景,是基于支持这些初创期企业发展的目的。但如果最终演变成支持这类企业控股股东及创业者们的暴富,企业反而没有得到发展,这显然违背了资本市场降低上市条件、放宽上市条件来支持这类企业上市的初衷,这种情况要尽可能地予以杜绝。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完善股市的基础制度,用完善的股市制度来为“初创即上市”保驾护航。实际上,到目前为止,A股市场的很多基础制度还是不完善的,甚至是千疮百孔。所以在“初创即上市”浪潮兴起的背景下,尤其需要完善相关的股市制度,而这其中,有两项重要制度的完善尤为关键。
首先,是要将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持股降下来。如果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持股一股独大,这不仅严重威胁到公司治理,更重要的是,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就会把精力放到如何减持股票上,毕竟只要减持股票,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就可以暴富,何必还要辛苦打拚呢?所以必须把控股股东与实控人的持股比例降下来,将其持股比例降到公司总股本的30%以内。在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如果大规模减持股票的话,就很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其次,是要严格控制股东的减持行为。比如,规定在企业没有实现盈利的情况,重要股东不能减持股票,而且控股股东的持股降到20%时,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同时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的现金分红没有超过公司的融资额时,首发前限售股股东的持股一律不得减持。如果企业还未实现盈利,控股股东等重要股东就可以在股市里大把大把地减持股票,甚至把持股减持完毕,那么还有谁会来关心公司的发展呢?因此,对于“初创即上市”的企业,更要严格控股股东等重要股东的股票减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