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有哪些要求?
《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02
什么是网上信访?
网上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政府信访网站或电子信箱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广州市信访局网站:https://xfj.gz.gov.cn/、“广州信访”微信公众号等网上信访渠道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
03
如何进行网上信访?
网上信访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2)登录,通过姓名、证件号码或手机号码登录。(3)提交,通过“投诉请求”或“建议征集”窗口提交。(4)查询,查询提交事项的受理办理情况。(5)评价,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