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每天接触的案件大多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最近调解的一起标的额仅66元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让我感悟颇深。这起因“低头看手机”引发的碰撞事故,看似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折射出“低头族”现象的普遍隐患。
外卖骑手小王在送餐上楼时低头查看外卖单号,与下楼的小区居民小李撞了个满怀,小王手上拎着的蛋糕掉落损坏。小王因此赔偿了顾客66元。面对坚称自己没有责任的小李,小王选择了报警,但矛盾迟迟未能化解。小王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在传统认知中,66元本就“不值当”,没必要“浪费司法资源”。一方是奔波养家的新业态从业者,因为专注工作分神致损;一方是正常出行的小区居民,因避让不及导致碰撞。为了及时化解矛盾,我在接受委托后,仔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又在法官的指导协调下,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到事发地点进行了走访。很快,我确定了调解的思路。对小王,我告诉他,送餐虽急,但安全是前提,每一次送餐都关系到顾客的期待与自己的安全,送餐途中一定要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对小李,我引导他换位思考,体谅外卖骑手在晚间送餐高峰时间紧、压力大。经过多轮“背靠背”调解,最终,双方均表示理解对方的不易,矛盾得以顺利化解,真正落实了“把矛盾化解在源头”的要求。
如今,行人走路、骑车看手机已成常态,他们沉浸在手机世界里,忽视周围环境,极易引发碰撞、摔倒等意外,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我将这个案件的调处结果反馈给法官,由法官将案件编写成案例,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后,我将继续以“绣花功夫”做好每个案件的调处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沈春云 王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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