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川市联合调处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有效消除了潜在的风险隐患。针对双方因货款支付引发的争议,为及时定分止争、优化营商环境,吴川市联合调处工作室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原则,启动调解程序,积极促成双方沟通协商,通过居中调解、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达成一致。
吴川市某瓷砖批发店系依法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材料销售。2023年9月,李某某因位于某小区房屋装修需要,前往该瓷砖批发店采购瓷砖及相关装修材料,双方达成口头买卖合同关系。李某某当场向该瓷砖批发店支付1000元订金。自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该瓷砖批发店按李某某要求,分多次向其指定的该小区地址送货,同时产生瓷砖加工费636元。经双方确认,案涉货物及加工费总金额扣除已支付的1000元订金后,李某某尚欠该瓷砖批发店9347元。该瓷砖批发店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最后一次送货,李某某应于当日结清欠款。但货物送齐后,李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未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因此产生纠纷。
近日,该瓷砖批发店就与李某某的合同纠纷,来到吴川市联合调处工作室寻求帮助,希望调解员就双方矛盾进行化解。调解员仔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同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针对纠纷中的关键事实,进行逐一核实和梳理,让双方清楚地了解彼此的立场和依据,避免模糊和误解。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沟通,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和顾虑。
该瓷砖批发店要求李某某一次性支付货款及加工费9347元,李某某请求该瓷砖批发店同意其分五期支付所拖欠的货款及加工费。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双方情况的基础上,开始进行中间协调,提出一些初步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次的协商和讨论,双方当事人逐渐接近共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认真考虑调解方案。在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下,最终达成了协议:李某某确认尚欠该瓷砖批发店货款及加工费9347元;李某某分五期向该瓷砖批发店支付上述款项,第一期至第四期为自2026年5月起至2026年8月,定于每月10日前分别支付2000元,第五期定于2026年9月10日前支付1347元,共计9347元。
南方日报记者 麦思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