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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5月6日,法国国民议会传来了令人瞩目的消息——一项旨在简化非法获取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以141票赞成、0票反对的压倒性优势顺利通过。不同于以往法国议会中法案审议时常见的激烈争论,此次投票过程全程无反对票、无弃权票,141名参议员几乎形成了一致的共识。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草案并非临时提出,而是经过长期酝酿和讨论。早在4月30日,由7名国民议会议员和7名参议员组成的对等混合委员会就已对草案文本达成共识,为这次顺利通过奠定了基础。 根据法国的立法程序,此次国民议会通过的草案版本仍需提交参议院审议,只有在两院审议通过完全一致的文本后,才能提请正式颁布。令人振奋的是,就在国民议会投票结束的次日,法国参议院以343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也顺利通过了该草案,推动法案向正式生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这项草案的核心意义在于打破法国现行法律的局限。在此前,法国《遗产法典》明确规定,公立机构收藏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若要归还他国文物,每件文物都必须单独立法,程序繁琐且耗时漫长。最典型的例子是贝宁文物返还——26件文物的返还流程整整耗时三年。2017年,法国相关负责人曾在布基纳法索公开承诺,将推动向非洲国家归还文物,但这一承诺迟迟未能落地,其核心原因正是原有立法程序的制约。 此次通过的新草案彻底改变了这一现状,将原本被动逐案立法的模式,调整为主动行政决策。未来,法国文化部长与外交部长协商后,通过正常行政程序即可决定文物归还事宜,无需再提交议会进行全套立法流程,大幅简化了返还手续,使得返还流程更加高效和可操作。 草案虽然简化了程序,但并非毫无限制,而是设置了明确的适用范围。时间上,仅针对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以非军事用途名义获取的文物;而1815年之前拿破仑时期掠夺的文物,以及1972年之后通过黑市交易获得的文物,均不在适用范围之内。在来源认定上,草案明确仅针对非法所得文物,但非法的解释权归法国所有。同时,所有文物返还请求都必须经过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中法国专家占一半席位。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草案并未明确裁决标准。 这次全票通过的结果,不禁让人回忆起2015年欧盟议会的一次类似投票。当时,欧盟议会以432票赞成、142票反对、57票弃权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紧急难民安置计划,试图缓解边境国家的难民负担,同样体现了在重大议题上罕见的内部共识。不同的是,此次法国文物归还草案的立法动机更多源于对前殖民地国家诉求的回应。近年来,贝宁、塞内加尔、马里等非洲国家,多次要求法国归还殖民时期掠夺的文物,甚至将文物返还与军事合作、经济援助挂钩,对法国施加了不小的政治压力。 从2025年7月启动快速立法程序,到2026年1月参议院一读、4月国民议会一读,再到5月两院先后全票通过,不到10个月便完成了原本需要两三年的立法流程,速度之快令人惊讶。草案通过当天,法国文化部长还宣布启动法国博物馆藏品来源研究三年计划,拨款500万欧元,优先研究西非和中非的藏品来源。这一举措明确了法国文物返还的优先方向,非洲国家显然是此次立法的主要受益对象。 对中国而言,这项草案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是流失文物大国,仅圆明园被劫掠的文物,就有大量收藏在法国各大博物馆。其中,枫丹白露宫中国馆收藏的康熙、乾隆御用器物,部分标签明确标注1860年远征中国所得。从草案适用范围来看,圆明园劫掠事件发生在1860年,恰好落在1815至1972年的时间区间内,且草案明确规定,被军事力量扣押的不具备军事用途的财产应予返还。上海大学一位教授指出,圆明园被劫掠文物理论上应在返还范围内。 5月7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就法国通过该草案作出回应,明确表示中方赞赏法方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的责任担当,期待法案能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并愿同包括法方在内的有关各方一道,推动流失文物的保护与返还。这一回应不仅肯定了法国的立法举措,也体现了中方务实而稳健的态度。实际上,中方在流失文物追索方面,一直采取多线策略:既借助外交协商,也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合作,同时培养专业人才,完善证据链条,为文物追索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意大利曾向中国返还796件(套)流失文物,这些文物涵盖了从新石器时代到明清时期的各类器物,是中意文化合作的重要成果,也为其他国家文物返还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从全球范围来看,流失文物返还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回归。文物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历史记忆,更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每一件流失文物的回归,都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文明交流的重要体现。 法国此次立法,虽然仍存在一定局限,无法彻底解决所有文物返还问题,但至少迈出了关键一步。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制约文物返还的法律壁垒,将文物返还从复杂的政治博弈,转向更加规范的行政与科学程序,这本身就是一种显著的进步。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