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通过自学掌握网站搭建技术,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按上游犯罪分子要求伪造知名保险公司链接、嵌入电子证件二维码,为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近日,经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源于一起高额电信网络诈骗案。2025年,市民熊先生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称其有一张每月自动扣费的网络保单,如需取消可按指引操作退保并退回已缴费用。熊先生信以为真,按对方要求下载软件、添加“客服经理”,并通过对方发送的网络链接,在语音电话指导下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中,电脑屏幕不断弹出确认框,熊先生因急于解除绑定,未及细看便连续点击“确认”。近两小时后,他察觉异常强制退出所有软件,发现手机已被设置呼叫转移。解除呼叫转移后,数十条银行扣款短信涌入,合计被扣款近300万元。熊先生随即报警。
经查,熊先生点击的链接系林某伪造的某知名网络保险公司页面。林某通过自学掌握网站搭建技术,在社交平台上招揽客户,其中不乏诈骗分子。林某明知对方从事诈骗活动,仍根据要求将伪造的工作电子证件二维码嵌入网站。被害人扫描二维码后,误以为该信息系真实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信息,最终落入圈套。
调查还发现,林某的业务已拓展至境外。公安机关通过分析诈骗网站多张图片的“哈希值”,确认其与境外某诈骗窝点网站图片的哈希值相同。哈希值具有唯一性,类似图片的“身份证”,由此锁定林某接受多名境外诈骗分子指示,为其搭建并维护诈骗网站。
罗湖区检察院认为,林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网站搭建、维护等技术支持,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