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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百万医疗险因保费低、保额高的特点成为大众投保的热门选择,但随之而来的理赔纠纷也逐年增多。从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来看,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主要集中在既往症、未如实告知、疾病未达理赔标准三大方面,不少投保人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策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多年处理保险案件的杨森律师团队结合近期典型案例,为广大投保人详解百万医疗险高频拒赔理由的认定标准及维权方法,为投保人规避理赔风险提供参考。
——既往症拒赔:免责条款需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既往症是百万医疗险理赔纠纷中最常见的拒赔理由,如安某某确诊颈内动脉夹层动脉瘤后,保险公司以其2017年曾患同款疾病为由拒赔,但因未对既往症免责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广州保险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援引既往症拒赔,不仅需要证明投保人投保前存在相关疾病,还必须证明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线上投保仅以“阅读条款为必经流程”不足以认定履行了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投保人不发生效力。此外,若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连续多年续保期间未核查既往症,投保多年后才以此为由拒赔,法院通常会认定其违背诚信原则,支持投保人的理赔主张。
——未如实告知拒赔:需审查未告知事实与保险事故的关联性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病史,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另一大高频理由,如程某某华确诊白血病后,保险公司以其未告知肾囊肿、病毒携带病史为由解除合同,但法院认为该病史与白血病无直接关联,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律师团队分析,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拒赔,需满足“未告知的是重要事实、足以影响承保决定、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三个条件,若未告知的病史与理赔的疾病无因果关系,拒赔理由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投保人投保时应如实回答健康告知问题,但若保险公司未提出相关询问,投保人无主动告知义务。
——疾病未达理赔标准拒赔:以法定标准和临床实际为依据
部分保险公司会以“疾病未达理赔标准”为由拒赔,如常某某确诊肝门胆管恶性肿瘤后被拒全额赔付、何某某确诊肺腺癌后被拒重疾险赔付,均因保险公司主张疾病非“重度”。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疾病是否达理赔标准,并非仅依据保险公司的单方解释,而是以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法定疾病分类标准(如ICD-11)、医疗机构的临床诊断和手术记录为依据。若投保人的疾病符合法定标准和临床重度特征,即使保险公司提出异议,法院也会支持投保人的理赔请求。
——投保人维权的核心策略
杨森律师团队提醒,投保人遭遇百万医疗险拒赔时,首先应收集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保险合同、投保记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其次,核查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重点审查其是否履行了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未告知事实与疾病是否有关联、疾病认定是否符合法定标准;最后,若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可通过向银保监会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投保人在投保时也应做好风险规避,一是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理赔标准,重点关注既往症、疾病认定等内容;二是线上投保时留存操作截图、业务员沟通记录,证明保险公司是否履行说明义务;三是如实填写健康告知,避免因故意隐瞒病史导致后续理赔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