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河南省献血条例》(2026年4月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献血条例》
根据《河南省献血条例》(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相关条款,明确了医院临床用血的全流程合规要求,核心围绕安全保障、合理使用、优待服务、应急保障四大维度展开,是医院输血科、临床科室及管理部门的工作准则。
一、血液安全与供应管理
1. 血液准入红线:医院不得接收血站提供的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血液,需严格核查血液包装、储存、运输的卫生标准合规性,严禁不合格血液用于临床。
2. 血液用途管控:无偿献血血液必须仅限临床使用,禁止医院将其出售给单采血浆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杜绝血液买卖或挪作他用。
3. 质量追溯体系:依托全省统一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血液从入库到输注的全程可追溯,确保每一袋血液的来源、检测、储存、发放环节可查、可监控。
二、临床用血核心规范
1. 机构与人员配置:医院需设立临床用血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将临床用血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
2. 输血适应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临床用血技术规范,精准掌握输血适应症,优先推行成分输血(按血液成分实际需求输血),推广节约用血技术,杜绝滥用与浪费。
3. 用血告知与动员:主动向患者告知无偿献血及免费用血政策,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患者自身储血或动员亲友无偿献血,提升社会互助性用血参与度。
4. 知情与操作规范:输血前向患者/近亲属说明血液来源、目的、方式及风险,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紧急抢救无法取得同意时,需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授权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输血。
三、用血优待与服务流程
1. 优先用血权益:在急救用血保障前提下,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具体流程按省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2. 用血费用减免:明确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的用血减免标准(核心规则):
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800ml,5年内免3倍献血量,5年后免等量;累计≥800ml<1000ml,10年内免所需血量,10年后免3倍献血量;累计≥1000ml,终生免所需血量。
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免等量献血量的血量。
四、应急保障与监督管理
1. 应急用血机制:医院需配合建立全省血液调配“绿色通道”,纳入当地血液应急保障体系。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时,按预案启动应急献血,保障临床用血供应。
2. 监督与责任追究:对违规使用不合格血液等行为,依法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阅读更多
本周门诊出诊信息(每周更新)
启新程,谱华章:2025年度回顾
高新院区启用
庆祝建院60周年
以“智”强“治”呵护大健康
多向发力擘画高质量发展新蓝图
输血科 刘文超
编辑:宣传部 闵捷
审核:宣传部 李磊
下一篇:普及税收政策 传递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