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赋能律师专业提升,筑牢法律服务基石,3月21日下午,由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圣义大讲堂”专题讲座,在济南律师协会顺利开讲。本次活动特邀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王永起莅临主讲,围绕民事诉讼证据实务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展开系统讲解,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为到场法律同仁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专业学习盛宴。
王永起法官深耕民商事审判领域三十余载,历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关键职务。作为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法学权威,王法官兼具深厚的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审判实践,其严谨的裁判逻辑与对法律规则的精准诠释,向来是业内研习的标杆。
讲座现场,王法官褪去抽象的理论推演,直击办案痛点与难点。他站在裁判者的视角,结合亲历的经典案例,深度拆解了举证责任分配、证据审查认定、类案检索与裁判尺度统一等核心实务技能。从庭审焦点的精准提炼,到复杂法律关系的理顺拆解,王法官条分缕析,将晦涩的法条转化为可直接复用的办案工具,现场掌声不断、干货十足。
“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适用
“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适用。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中的重要制度,王永起法官重点解读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适用范围、法律后果,明确控制书证当事人的提交义务、拒不提交的不利裁判规则,帮助大家在关键证据由对方持有时,依法运用制度工具完成举证、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按照王永起法官的讲授,强调其对诉讼风险与裁判公平的关键影响。他重申法律要件分类说的核心框架,说明四类实体法规范中,权利发生 / 消灭 / 受制规范较易区分,而权利发生与妨碍规范需借助 “但书” 等立法技术判断,并再次以侵权责任为例,阐释实践中的举证分配逻辑。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结合王永起法官的课堂讲解可以看出,证据能力是证据能被法庭采纳的法律资格,要求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解决证据“能不能用”的问题;证明力是具备证据能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强度,解决“证明力强弱”的问题,一般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先有证据能力,后有证明力,无证据能力则无证明力。
参会律师全神贯注、积极互动,纷纷表示此次讲座不仅是一次知识的扩容,更是一次思维的升级。通过近距离学习权威法官的裁判思路,大家在案件把控、庭审应对策略及风险预判等方面获得了全新的启发与指导,有效填补了办案实务中的盲区。
整场讲座逻辑严谨、重点突出、紧贴实务,王永起法官用清晰的条理、专业的解读、贴合办案的视角,将复杂的证据规则转化为可理解、可操作、可运用的实务指南,有效解决了法律工作者在证据收集、举证、质证、抗辩中的实际困惑,获得在场人员一致好评。
此次“圣义大讲堂”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搭建了法律实务交流学习的优质平台,有效提升了同仁们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理解与适用能力。未来,我所将继续依托“圣义大讲堂”品牌,持续推出更多高品质、高实务价值的专业分享活动,深耕法律专业领域,赋能法律人成长,为法律服务质量提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