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案
胡某是一名低保家庭妇女,2019年7月被确诊为甲状腺恶性肿瘤。生活本就拮据的她,将理赔希望寄托于此前投保的一份保险。然而,保险公司虽以“复效等待期内出险”为由口头拒赔并退还已收取保费,却又在拒赔后继续收取新一年度的保费。2023年7月,胡某病情复发,再次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又以“病症非初次发生”为由拒绝。无助的胡某于2025年1月17日向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受理并指派黄林强律师承办此案。面对保险条款繁杂、拒赔理由看似“合规”的困局,援助律师并未止步于表面事实。他逐条梳理保险合同,厘清复效等待期条款的适用边界,调取保费扣缴记录,并通过检索大量类案裁判,明确了案件的突破口:1.保险公司在首次拒赔后继续收费,既违反合同约定,也丧失诚信基础;2.保险合同关于复效等待期的约定实质上一定程度地减轻或免除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责任,且合同由保险人单方统一制作并提供给投保人签署,属于格式合同文本,在未对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或提示义务的情况下该条款无效。
庭审中,援助律师紧扣保险公司对格式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拒赔后仍收费行为违背合同目的等关键问题,结合类案判决进行有力辩驳,逐一击破对方抗辩理由。法院最终采纳援助律师意见,判决支持胡某全部诉请,保险公司全额支付保险金41220元并退还14634元保费。判决生效后,赔偿款迅速执行到位,切实减轻了胡某及其家人的经济压力。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帮助困难群众走出维权困境,也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底线中的重要作用。
李某离婚纠纷案
固始县居民李某,婚后因遭受丈夫周某的家庭暴力,身心备受摧残。因经济困难,她向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审核,法援中心认定其符合援助条件,当天受理并指派河南誉蓼律师事务所梁世伟律师承办此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周某不承认家暴,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问题态度强硬,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阻力,援助律师迎难而上,协助李某收集监控录像、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等关键材料,梳理出有效证据链,为诉讼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增强诉讼支持力度,律师还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固始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法出庭支持。
庭审中,面对被告的否认和对抗,援助律师沉着应对,紧紧围绕“殴打行为即构成家暴”这一法律要点展开有力回应,明确指出家暴认定不以“严重性、经常性、持续性”为前提,并结合证据充分论证李某的主张合法有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意见,认定周某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依法作出公正裁决。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受援人带来了新生的希望,也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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