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省代表团在各分组会议室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代表们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国家发展规划引领美好未来。制定这三部法律,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全国人大代表、河源市东源县三红糯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肖丽梅表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她留意到,法典草案针对广场噪声、生活垃圾污染等民生痛点,均作出细致、可操作的规范。
“从这些具体条款中,能真切感受到国家把老百姓的烦心事放在心上、落到实处。”肖丽梅说,她将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带动身边群众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杨丽婷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充分总结和反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以及相关主体的职责要求,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牛路水村村委会副主任房奕玲是土生土长的瑶族妇女,她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以法治力量让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一起,建议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民族地区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风险、促进团结的能力。
“国家发展规划是引领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宏伟蓝图,关乎长远福祉与美好未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晓表示,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系统总结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成功经验,对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监督作出规定,将为科学擘画国家发展宏伟蓝图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下一步我将继续聚焦行业发展和民生关切,认真建言履职,为法律规定落地见效贡献力量。”张晓说。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吴静涵 厉思璇 许宁宁 李乾